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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8:17:13    

房屋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卖方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土地使用证(如适用);

4.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证明等);

5. 如有共有权人,需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意见书;

6. 如房屋存在抵押,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7. 如单位购买私房,需提供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及委托书。

买方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证明等);

4. 如非本地户口,可能需要提供暂住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

5. 如房屋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需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1.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 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其他相关文件(赠与书、继承证明文件等);

3. 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4. 行政决定书、公证文件等;

5. 税费缴纳证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完税凭证)。

请根据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过户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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