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协作 凝共识——2025年度第一次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召开
2025-04-16 04:09:00
审理报告是 案件审理部门就移送审理的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提出审理意见时制作的书面报告。它是案件审理部门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的主要载体,也是审理业务水平的集中体现。
审理报告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简要说明报告的标题,包括案件类型、审理部门、报告性质等。
详细阐述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及办案程序等内容。
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政策文件等。
总结报告的主要观点,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并签名或盖章。
审理报告的具体内容和格式可能因案件类型、审理程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例如,民事案件审理报告可能包括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基本情况、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事实和证据的分析、需要说明的问题、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等内容。
撰写审理报告时,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真实反映审查过程和结果,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的影响。同时,审理报告的撰写应规范、准确、清晰,以便于后续决策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