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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5:16:40    

职务发明是指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具体来说,职务发明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员工在执行其在单位的工作职责过程中完成的发明创造。这包括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以及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员工利用了单位的资金、设备、未公开的技术和信息等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即使这些发明创造是在员工的业余时间完成的,只要它们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也会被认定为职务发明。

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这些发明创造虽然是在员工离开单位后完成的,但由于它们与原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职责密切相关,因此仍被视为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的专利权通常归属于单位,这意味着员工为了完成用人单位的任务而创造出来的发明物,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均归单位所有。这种规定旨在鼓励员工积极地为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同时确保单位的利益得到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于单位,但发明人仍然享有一定的权利,如署名权等。此外,如果发明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关于职务发明权利归属的特别约定,那么应按照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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