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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20:57:11
出入境管理主要由国家移民管理局和公安部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组建成立: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于2018年4月2日组建成立,是公安部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
主要职责:
负责全国移民管理工作。
协调拟订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政策与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
领导管理全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构、边境管理机构各项工作,指导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业务工作。
在对外开放口岸设立出入境边防检查机构,实施出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查验管理、口岸限定区域管理,防范查处非法入出境活动等。
职责:
公安部和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受理签发公民因私事出入境证件,实施外国人来华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的日常管理,签发口岸签证及其他相应的证件,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等。
建议
明确主管部门:了解出入境管理的具体主管部门及其职责,有助于更好地进行相关事务的办理和咨询。
合法合规:在办理出入境手续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