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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8 11:22:00    

本报讯 记者蒲晓磊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强化服务类社会救助与老年人福利有效衔接,推动集中照护服务政策更多更公平惠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

通知明确,严格监督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统一监管、分账管理。省级民政、财政部门对实施目标、支持对象、资金使用、信息公开等开展全流程监管和绩效评价,定期开展检查,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和使用高效。地方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资金安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审批程序规范、资金支付合规,不得提前支付、超额支付。对集中照护服务对象,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按规定建立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问题举报奖励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如发现套取骗取、挤占挪用、截留或滞留财政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回相关补助资金。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在全国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加倍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蒲晓磊)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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