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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计建筑面积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35:42    

根据新的国家级标准《房产测量规范》,以下情况下建筑面积不计算:

层高小于2.2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地下室、半地下室

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

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独立烟囱以及亭、塔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小于1.2m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小于1.2m

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

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

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

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

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这些情况在测量和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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