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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4:32:12    

代位权是指 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债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时,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具有以下特点:

债权人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

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法定债权的权能:

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行使。

保全债权:

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综上所述,代位权是一种重要的债权保全手段,它允许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时,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该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债权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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