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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1:51:40    

办理户口迁移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

迁出人和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迁移证件

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如适用):

结婚的需提供结婚证。

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住房证明(如适用):

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等合法稳定住所相关证明。

工作或学习证明(如适用):

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

入学通知书或派遣证(对于学生)。

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对于公务员或职工)。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

子女投靠父母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关系证明。

父母投靠子女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关系证明。

其他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如收养证明、退休证明等。

其他

计划生育审查证明(如适用)。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干(具体要求根据当地公安局规定)。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迁移原因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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