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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3:36:08
失业保险金是由 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的。具体缴纳比例如下:
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十五日前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包括职工个人应缴部分,并在规定期限内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无法核定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建议: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确保职工能够顺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在申报缴费时,应提供完整的职工花名册及缴费情况,以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若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无法核定,应及时与当地社会保险部门沟通,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