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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不能税前列支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0:57: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以下支出不得税前列支:

资本性支出:

包括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的支出。

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因违反法律、法规而支付的罚款、滞纳金等。

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罚款:

违反税收法规所支付的滞纳金、罚金等。

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超出规定比例的捐赠支出。

各种赞助支出:

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未经过核定或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支出。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如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

以上各项支出在会计上可能计入费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扣除项目。需要注意的是,税法规定可能会有更新,具体情况应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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