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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4:54:10    

在上海,病假通常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治疗的时间。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病假时间的长短主要取决于员工的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具体规定如下:

工作年限与病假时间的关系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病假。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病假。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病假。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病假。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12个月病假。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病假。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病假。

医疗期的计算模式

上海模式下,医疗期时间依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时间来计算,按照N+2计算即可,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入职第一年3个月病假,入职第二年4个月病假,……,入职22年开始统一按照24个月计算病假。上海的病假是按照工作日来累计月份的,2025开始累计20.67天算一个月。

病假工资

根据上海市的规定,职工因病放假的时间,如果是因为轻症、慢性病、重大手术等原因,需要住院治疗,则按照住院时间计算,住院期间每天可获得80%工资。

建议:

员工在请病假时,应仔细了解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便准确计算自己的病假时间和病假工资。

企业在制定病假政策时,也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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