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抓好赛事交通运输保障,护航定州半马!
2025-04-19 02:39:00
车辆编制的核定通常由财政部门和国管局负责。具体来说:
1. 财政部门依据各单位人员编制数、工作量大小及工作任务等综合因素核定车辆编制,并颁发《公务用车编制证》。
2. 国管局则根据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来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对于不同级别的单位,核定车辆编制的具体流程可能有所不同:
在京单位编制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管局批准。
京外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国管局备案。
省直各部门在发生分立、合并、改变级次或人员编制调整时,可提出重新核定车辆编制的申请,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财政厅依据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工作职能来核定。
市级及以下单位的小汽车编制由相应的控购办公室审核后,报上级控购办公室批准。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务用车的合理配置和有效管理,防止超编配备和浪费国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