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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要什么证明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5:13:40    

打官司需要准备以下证明:

书证:

包括合同文本、借条、协议、书信等,通过记载的内容来反映案件事实的文字或其他资料。

物证:

包括买卖合同样品、故意伤害案件中的凶器、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精斑、脚印等,通过物品本身来反映案件事实。

视听资料:

包括监控器摄录下来的录像、手机录音录像、唱片、录音带、电影片、电视片、录音录像片、声像光盘等,以音响、图像等方式记录有知识的载体。

证人证言:

知悉案情的证人出具的证言,证人应出庭作证。

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所做的陈述性发言。

鉴定结论:

有鉴定资质的法人机构对案件中需要鉴定的情况出具的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

有权机关如公安机关对案件发生后对现场进行的勘验检测后形成的记录材料,如交警在交通事故出警后制作的笔录等。

起诉状:

原告提交给法院的正本及被告副本,需签署或盖章。

法定证明文件:

原告提交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法人代表需提供法律认证证书。

授权委托书:

如有代理人,需出示被告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证据资料清单:

原告须详细列出相关的证据材料及相关出处和来源,以便于庭审时进行证实和核实。

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包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居住证明等,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等。

合同订立的证据:

包括买卖合同、对账确认函、邀约、承诺、数据电文等。

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包括交收货凭证、货款收支凭证、拖欠货款的证据等。

其他相关证据:

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如婚姻状况证明、财产清单、变更登记资料等。

以上是打官司时需要准备的主要证明文件和证据类型。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可能还需要其他补充材料。建议在提起诉讼前,仔细整理和准备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庭审中能够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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