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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08:10:44
雄安新区的房屋拆迁补偿遵循国家相关政策,采取货币补偿和安置补偿两种形式。具体补偿内容如下:
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所在地段、市场价值等因素计算,以现金形式给予被拆迁人一定比例的补偿款。
提供新的住房或居住地,包括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
每个安置对象给予每人5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同时每个安置对象还可以以7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最多20平方米安置房。
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合同并按时腾退房屋的,每套安置房以租赁的形式提供一个车位和一个储藏室使用权。
每处宅基地给予20万元综合补偿。对安置对象宅基地上的房屋,按安置对象每人5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扣除后,对剩余部分及房屋的附属物进行价格评估认定,依据认定结果确定补偿数额。
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合同并按时腾退房屋的,给予每处宅基地5万元补助及奖励。
提前搬迁奖励:按项目改造补偿方案给予不同档次的户奖和楼栋腾退奖,总计每户不超过8万元。
政策性补贴:包括房补贴和物管费补贴,物管费补贴根据改造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按1.8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发放5年。
政策性补偿:补偿被拆迁人安装天然气费用,包括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天然气、电表和空调移机等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
搬迁费用、交通补贴、临时住房等其他福利和支持。
建议
被拆迁人应密切关注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和公告,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流程。
在签订补偿合同前,务必仔细核对补偿方案,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如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应及时向政府部门反馈,寻求合理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