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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怎么判责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6:53:52    

交警判责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具体判责如下:

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例如,某车未按规定开启雾灯和减速慢行,追尾前车并引发连锁碰撞,该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例如,前车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后车也未及时减速避让,双方都有过错,需按具体情况分担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例如,如因大雾天气能见度极低,车辆行驶速度都在限速范围内,且无其他违规行为,但仍无法避免碰撞。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例如,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特殊情况的责任认定

未保持安全距离:

正常行驶的前车因大雾停车,后车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后车一般承担主要责任。

多方过错:如果是两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事故,交警会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分别判定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在具体判责时,交警会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包括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是否存在故意行为等因素,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责任认定。当事人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建议在驾驶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谨慎驾驶,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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