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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造假有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5:22:40    

审计造假是指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或相关责任方采用虚假、误导性的手段来编制审计报告,以掩盖被审计单位的真实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审计造假的主要手段包括:

虚构收入

白条出库,作销售入账。

对开发票,确认收入。

虚开发票,确认收入。

利用阴阳合同虚构收入,如公开合同上注明货款是1亿,但秘密合同上约定实际货款为5000万元,另外5000万元虚挂。

提前确认收入

在存有重大不确定性时确定收入。

完工百分比法的不适当运用。

在仍需提供未来服务时确认收入。

提前开具销售发票,以美化业绩。

推迟确认收入

将应由本期确认的收入递延到未来期间确认。

转移费用

故意不明确审计资料提供责任单位,为审计资料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提供借口。

偷换概念,将审计依据从会计账簿资料改为法律法规。

发表模棱两可的评价意见,搞文字游戏。

侵占资产

管理层或员工非法占用被审计单位的资产,包括收取回扣、将个人费用在单位列支、贪污收入款项、盗取或挪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虚假报告

对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相关文件记录的操纵、伪造或篡改。

对交易、事项或其他重要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不真实表达或故意遗漏。

对与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有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故意误用。

资产重组创造利润

企业为了优化资本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完成战略转移等目的而实施的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可能涉及虚假交易。

审计方法造假

以财会“计算”取代审计“重新计算”,以财会“复核”取代审计“重新操作、检查、观察、询问、外部调查、分析”等方法。

审计造假不仅违反了审计的严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还可能触犯法律,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审计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确保审计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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