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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保哪些可以报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05:40    

成都医保的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或有利于疾病治疗和康复的医疗器械等发生的费用。

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和应由个人自付的住院医疗费用。

住院医疗费用。

因患特殊疾病需长期进行门诊治疗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因病丧失全部或部分行动能力,在定点医疗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

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医疗费用。

住院期间因所在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发生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手术费用。

入院前3日内的阳性特殊检查费用。

因工作、居住等原因在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住院医疗费。

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

住院期间因所在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发生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手术费。

普通门诊费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医保可以报销60%,每年不超过200元。

门诊特殊病(门特):例如糖尿病、高血压等,具体报销标准可查询四川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生育补助:包括产检定额补助和生育医疗限额支付。

其他相关报销政策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限额。

医疗救助政策:针对成都市户籍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

重大疾病报销: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结核病等20类重大疾病。

门诊报销: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门诊报销比例及起付线。

医保范围内的其他费用:包括抢救期间医疗费用、手术材料及辅助用具、床位费、康复理疗费等。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

建议:

详细了解并合理利用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政策,以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对于长期治疗的特殊疾病,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医生,确保治疗费用能够得到有效报销。

关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门诊报销政策,合理安排就医和购药,以充分利用医保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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