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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生育险需要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20:36:10    

办理生育险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医疗费用原始凭据,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4. 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5.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6.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的证明。

7.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8.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9.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 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11. 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12. 提供本人银行存折及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

13. 《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14. 《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15. 《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16. 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17. 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18. 《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19. 《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20.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1. 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22. 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23. 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4. 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复印件,并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9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社保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逾期未申报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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