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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立户需要什么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1:09:45    

重新立户需要以下手续:

本人身份证明:

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户口迁移证明:

如有户口,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或者与原户籍地派出所联系开具户籍证明。

户口簿:

如有户口簿,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申请表:

需要填写户口申请表并加盖本人和公安派出所的签章。

公安局审批:

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将受理申请的材料转交给公安局进行审批。

市民政局审核:

公安局审批通过后,还需要将受理申请的材料转交给市民政局进行审核。

领取新的户口簿:

审核通过后,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可以到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领取新的户口簿。

此外,如果是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户主,如原户主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者原户主户口迁出,或者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等,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原户主迁出凭证、房产证等,并经过当地派出所办理。

建议在办理重新立户手续时,先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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